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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00总吨级危险品滚装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作者:      来源:   阅读:149 次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受 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就 岱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00总吨级危险品滚装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YGC-2025-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岱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00总吨级危险品滚装码头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四、项目概况新建2000总吨级危险品滚装码头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7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原平台向海侧拼宽 99×5.15m;(2)新建液压滚装平台:1座,平面尺寸为69×26.3m;(3)新建栈桥:1座,平面尺寸为132×8m。

五、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进度、投资、质量(含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期)等的全过程监理。

六、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7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 24个月。

七、监理费最高限额:86.4592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邮箱号:429558330@qq.com),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  6  10  14  00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经济开发区徐福大道988号经开大厦3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 2025  6  10  14  00

十三、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经济开发区徐福大道988号经开大厦3楼开标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80-7338359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徐福大道9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榕

联系电话:0580-2166339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合兴路35号中昌国际大厦19楼1909室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2020  1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以来完成过及以上水运(港口)工程(修复工程除外)施工监理项目。

 

 

注:

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及以上水运(港口)工程规模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认定。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数量

在岗要求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自有人员

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港口工程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格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

 

自有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注册信息网页截图(人社部核发、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提供)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4.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 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 ”。

5.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6.投标人可登录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 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 0571-83789631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备注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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